2021年1月,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夜间捕获蟾蜍并进行贩卖。民警按照举报的线索对相关区域的道路、河道加大了巡逻的力度。终于发现了正在路边销售蟾蜍的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766只野生蟾蜍,并就地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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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潘某交代,听说外地有人高价收购蟾蜍,潘某想现在冬天是蟾蜍冬眠的时候,就到河边等地方挖出蟾蜍,后又联系了收购蟾蜍的窦某进行销售。经调查,潘某在明知蟾蜍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猎捕蟾蜍1000余只,并以18元每斤的价格先后3次将蟾蜍销售给窦某。案发当天,他们准备交易第三批766只蟾蜍时被抓获。目前,潘某、窦某两名主犯和另外参与的三人因犯非法狩猎罪被盐城滨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蟾蜍,又名“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它和麻雀、青蛙、野兔等动物都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属“三有”保护动物,非法捕猎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捕猎20只以上即涉嫌刑事犯罪。
(原标题:江苏盐城村民非法捕捉千余只野生蟾蜍被刑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睿 朱爱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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